农业节水灌溉:(1)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减少水资源浪费;(2)合理安排灌溉时间,避免在降雨较多或作物生长需求较低的时期进行灌溉。工业节水技术:(1)引进先进的节水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加强废水回收利用,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新鲜水用量。
水资源工程管理:(1)加强水资源监测与评估,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2)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节约用水。
社区用水管理:(1)建立社区用水管理制度,规范居民用水行为。(2)开展社区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把城市节水放在城市发展和水务相关工作的优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大理高效节水措施
目前,在行政法规层级缺乏对节水措施方案评审制度的规定,在部门规章层级缺乏对建设项目各阶段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和管理等规定。建议完善相关节水法律法规体系,为编制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提供法律依据。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加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二是在《节约用水条例》中细化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规定;三是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导则等具体规定;四是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完善地方节水法规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方面的实施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大理高效节水措施建议分类、分地区制定方案编制技术标准,明确方案编制的内容、技术要点、量化指标和报审程序等。
节水型城市需要积极推进生活节水。强制推行节水器具,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冲洗水量在9升以上的便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等国家明令淘汰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大6升以下的便器、沟槽式厕所自动控制装置和陶瓷片密封水嘴等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中,必须全部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对于违反规定继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项目,不子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更换以前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供水部门不子供水。对于违规的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肃处理。加快现有各类房屋建筑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改造步伐。现有公共建筑和各类非居民住宅房屋建筑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进行改造。同时,要加强节水型用水器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要加快生活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都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地方层面的具体要求:分类编制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的分类,在不同阶段开展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工作。例如,江苏省、安徽省六安市、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节水措施方案,初步设计中应包括节水设施设计内容;纳入核准类建设项目在申请报告“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部分编制节水措施方案;实行备案类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设计前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分类编制,江苏省、安徽省六安市、安徽省淮南市规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核时,一并对节水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建设项目年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10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节水评估报告,投资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时,可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的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评估。有些地方规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
强化支持政策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支持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效益明显、示范效应强、特色突出的城市节水项目予以补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城市节水投入,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城市节水的路径和模式。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城市节水宣传教育,组织节水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健全城市节水宣传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城市节水宣传工作实效。农业用水应当发展节约用水灌溉系统和灌水技术,改进地面灌溉系统,发展滴灌、喷灌、渗灌等技术措施!大理高效节水措施
要加强城(镇)公共用水节约用水管理,防止用水浪费。大理高效节水措施
把城市节水放在城市发展和水务相关工作的优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强化用水总量、用水定额、用水效率控制,落实节水减排、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根据我区水资源禀赋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实施差别化节水措施。以黄河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落实城市节水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人民节水意识,让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大理高效节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