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八、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导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九、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学生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校服应配套穿着,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要落实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工作,发挥校服校服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信息化校服工具推荐怎样选优?南京骏飞科技帮您选优!智能化校服系统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一、学校集体决策学校应当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质量要求、限价、供货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启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购意向面向学生家长征集采购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新建校除外),具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3种: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新疆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南京骏飞的精细化校服决策平台,为您校服决策提供独特视角!

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人员数应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9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5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招标人,参与评审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三)“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模式。可选取前述两种模式中任一种流程来确定供货企业。(四)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按照流程确定本校校服款式后,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相关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评选结束后。
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专业水平。组长人选由学校推荐,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组织的职责任务。选用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采用哪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高效校服审计平台怎样提升?南京骏飞科技教您提升之道!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保障校服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二、起草依据1.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三、起草过程参考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见,在前期调研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形成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先后两次在全市16区(含经开和燕山)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同时在委内相关处室也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四、主要内容《意见》包括切实提高站位、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选用管理、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质量监管、遵循市场原则、强化监督问责等八大部分,共22条内容。部分:切实提高站位。明确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第二部分:严格履行职责。 南京骏飞的高效校服评估系统,让校服评估更具科学性!采购校服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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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智能化校服系统
二、创新校服供给模式主导的集中采购由教育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校服供应商,以“量价挂钩”原则降低采购成本。例如,某地通过集中采购将校服单价从120元降至80元,同时确保面料安全、款式合规。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企业捐赠:鼓励服装企业设立“校服公益基金”,按销售额比例捐赠校服;慈善机构合作:与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联合开展“爱心校服”项目,为偏远地区学生提供定制化校服;社区互助:组织“校服漂流”活动,动员居民捐赠闲置校服,经消毒后提供给新生。校服循环利用体系在寄宿制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设立“校服回收站”,对毕业学生校服进行清洗、修补后,提供给低年级学生。某县通过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