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排演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演厅宜包括观众厅、舞台、控制室、放映室、化妆间、厕所、淋浴更衣间等功能用房。2观众厅的规模不宜大于600座,观众厅的座椅排列和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执行。当观众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将观众厅做成水平地面、伸缩活动座椅。3当观众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众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放映室及舞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的有关规定。4排演厅应配置电动升降吊杆、舞台灯光及音响等舞台设施。排演厅舞台高度应满足排练演出和舞台机械设备的安装尺度要求。5化妆间、淋浴更衣间等舞台附属用房应满足演出活动时演员的基本使用要求。6排演厅宜具备剧目排演、审查及电影放映等多种用途;当设置小型剧场或影剧院时,排演厅不宜再重复设置。▲收起条文说明4.2.5本条在原《规范》“第3.2.2条”内容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将原条文“观演厅”修改为“排演厅”。“排演厅”概念引用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本规范“排演厅”指戏剧行业的“排练厅”术语概念;其中。话剧团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江苏体育馆声学测试及隔音板

如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体育场馆、火车站、航站楼等)由于其室内空间很大。为了保证这些建筑内的受众能准确听到其想要听到的声音,需要在大空间内使用电声技术来扩声,将声源信号放大,提高听众区的声压级。扩声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学科,以及与其它系统的配合和协调,需要进行专项扩声系统设计。扩声系统设计可参考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等相关标准。目前我国大空间的建筑物较多,其中人员密集,若不重视声学设计,在后期弥补效果甚微。体形设计不当,会出现声聚焦、多重回声等音质缺陷。声聚焦指凹曲面的顶棚或墙面,会产生声聚焦现象,使反射声分布很不均匀,应当避免采用。回声是指当反射声延迟时间过长,一般是直达声过后100ms,强度又很大,这时就可能形成回声,多重回声是由于声波在特定界面之间的往复反射所产生的。大空间的顶棚与地面之间,或者两个平行侧墙之间可能形成多重回声。应在界面设置以及界面材料选择方面(选择吸声材料)等进行声学设计,避免音质缺陷。贵州会议室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游泳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哪家做?

当设置的室外储油罐*用于消防,室内的储油又能满足防火规范,且通过消防部门的论证,可将室外的储油罐改为附近油站供油。第10款高压柴油发电机房与低压柴油发电机房分别设置有困难时,应分区设置。条款在原条文的基础进行修改调整。智能化系统机房所包括的内容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一致。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化总控室。第4款重要机房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远离强电强磁场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果避免不了或达不到技术指标,机房应做屏蔽处理。重要机房应做好自身的物防(实体防范)和技防(技术防范)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外界的联系,防止非法者入内。第5款当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其疏散门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m。第1款电气竖井包括强电竖井和弱电竖井。电气竖井应上下贯通,位于布线中心,便于管线敷设。竖井的面积应根据各个工程在竖井内安装设备的数量及外型尺寸确定,且应考虑设备、管线的间距及操作维修距离。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多层建筑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350mm。
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与原《规范》“第3.1.4条”内容合并。4.1.5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的活动用房时,应布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且朝向良好和出入安全、方便的位置。▲收起条文说明4.1.5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4条”的基本内容,并将原《规范》“第3.1.3条”内容合并于本条。对原条文“第3.1.3条”和“第3.1.4条”的合并调整,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集中在一起,以便使功能设计逻辑上清晰。4.1.6**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严寒地区的儿童和老年人的活动室宜做暖性地▲收起条文说明4.1.6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5条”内容。本次修订取消了原《规范》“第3.1.6条”内容,关于电梯的设置,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中已经作出相应规定。4.1.7排演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图书阅览室、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应按不同功能要求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收起条文说明4.1.7本条是新增内容。因为排演、排练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阅览用房、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场所对室外光照都有共性要求,因此,提出“按不同功能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篮球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

▲收起条文说明4.2.9本条在原《规范》“第3.3.2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原条文标题“综合排练室”调整为“舞蹈排练室”,突出原条文关于综合排练室的“舞蹈”专业功能设置,同时,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保持概念一致。“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是因为排演厅本身需要配置排练室,由于文化馆建筑面积有限,基于综合利用原则,这要要求使排练室可承担双重功能,既可以**使用,也可作为排演厅的后台,满足演出时演员准备工作的需要。这种平面关系既满足使用要求,也有效地利用了建筑空间,厕所、淋浴间及更衣室也可与排演厅的厕所、淋浴间统一集中设置。舞蹈排练室可根据需要设大小不一、类型不同的多个专业排练室,满足同期使用。其中,10人左右的排练室比较符合舞蹈组合,也适用于小组合或独舞、双人舞使用。按照人均使用面积6m2计算,加上把杆、储物箱、音响设备和指导老师占据的面积,符合10人使用的排练厅使用面积都在80m2以上。同时调研发现,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低于80m2时,普遍反映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本条规定了一般规模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以上。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超过200m2以上时,应当考虑群舞排练和合唱排练的综合使用功能,因此。博物馆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哪家公司可以做?上海演播室声学测试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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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馆宜合设为录音室和录像室。3录音录像室应布置在静态功能区内**为安静的部位,且不得邻近变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厕所等易产生噪声的地方,其功能分区宜自成一区。4录音录像室的室内应进行声学设计,地面宜铺设木地板,并应采用密闭隔声门;不宜设外窗,并应设置空调设施。5演唱演奏室和表演空间与控制室之间的隔墙应设观察窗。6录音录像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穿越。▲收起条文说明4.3.2本条在原《规范》“第3.4.5条”内容基础上作了修订。将“录音工作室”调整为“录音录像室”,一方面基于录音、录像功能配置相近,另一方面基于“录音”专业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基层**文化需求。为保证录音室、录像室的录音质量,防止杂音干扰,提出录音室、录像室的控制室单独设置要求。录音室、录像室的平面设计尺寸是由使用功能决定的,房间的面积较大虽然使用灵活性好,但不经济;使用面积过小则不易保证录音效果;设计时应尽量满足本条对录音室、录像室提出的高宽长三者的比例关系要求,防止出现室内音质畸变,影响录音效果。录音录像室的其他建筑设计要求,依据录音棚和录像室的基本专业要求提出。录音室、录像室与控制室之间的隔墙设的观察窗主要用于隔声。江苏体育馆声学测试及隔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