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六、规范采购程序无论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还是使用财政或其他公益采购校服,各地各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按《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校服备案系统,严格保密备案数据,为校服管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北京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自治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负责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江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让工作变得更轻松!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6.落实关爱帮扶。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

对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学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梳理细化。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第三部分:强化选用管理。明确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中小学校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加强校服选用。第四部分:规范采购流程。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明确中小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五部分:严格质量监管。为确保校服安全与质量,提出校服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校服问题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等。第六部分:强化联动协作。明确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第七部分:强化监督问责。明确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校服生产企业等的监督问责内容。第八部分:加强服务保障。明确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甘肃校服备案系统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北京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日期:2023-08-2816:43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各市(地)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化、人文化、清廉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办法、采购流程、合同范本、招标文件等,建立并健全公开公示等制度,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标准等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和日常监管。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二、严格国家标准,促进公平竞争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北京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二、创新校服供给模式主导的集中采购由教育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校服供应商,以“量价挂钩”原则降低采购成本。例如,某地通过集中采购将校服单价从120元降至80元,同时确保面料安全、款式合规。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企业捐赠:鼓励服装企业设立“校服公益基金”,按销售额比例捐赠校服;慈善机构合作:与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联合开展“爱心校服”项目,为偏远地区学生提供定制化校服;社区互助:组织“校服漂流”活动,动员居民捐赠闲置校服,经消毒后提供给新生。校服循环利用体系在寄宿制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设立“校服回收站”,对毕业学生校服进行清洗、修补后,提供给低年级学生。某县通过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