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南京骏飞的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登记如行云流水般顺畅!广东校服备案系统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6.落实关爱帮扶。 广东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分析校服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专业水平。组长人选由学校推荐,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组织的职责任务。选用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采用哪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从采购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让管理更高效便捷!

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13.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1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对社会公示,建立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15.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校服企业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六、强化联动协作16.校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社会影响面大。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每年定期由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让工作变得更轻松!辽宁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广东校服备案系统
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向所辖予以警示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未规范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处理。各地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级中小学生校服工作管理办法或方案,协调好与目前实行的校服管理制度和采购模式的衔接过度,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职责。全省公民办中小(含中职)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各地区出台校服管理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附件: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附件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家长购买模式)一、班子集体决策每年秋季开学前,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在深入论证、与家长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套数、件数、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广东校服备案系统
一)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制作投票卡,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场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