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二)选用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选用制作家长投票资料。4.对制作好的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三)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福建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云南校服管理系统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年。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也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T/HEEIA0002-2022)中的验收部分对校服进行资料、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特殊要求四个方面的验收。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规范校服选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操作简单易懂,轻松上手校服管理工作!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让工作变得更轻松!内蒙古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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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福建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一)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制作投票卡,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场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