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南京骏飞的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登记如行云流水般顺畅!黑龙江校服备案软件

得票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以上1—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湖北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系统校服软件定制,满足学校个性化需求,打造专属的校服管理系统,超实用!

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
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与服务工作。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区校服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属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区级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5.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校服生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涉及校服安全和质量的违法行为。三、强化选用管理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自治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负责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内蒙古校服备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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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和省校服质量标准设计多种校服款式,家长、学生等投票确定本地区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三是财政支付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配发校服,同时保留供家长自行购买的方式和渠道。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种作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三)规范采购程序。校服采购程序主要包含:集体决策、征集家长采购意向、组建校服选用采购小组、市场调研、发布采购文件、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代收和代付校服费用、校服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售后服务及监督等。其中,校服采购合同应明确有无偿使用校服款式的权利,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规定,增购校服不得高于合同价格。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不得设置成套购买等强制条件。各地各校可参照《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见附件)实施,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黑龙江校服备案软件
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