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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计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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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体制剂车间的布置中,整个车间呈U字型布局,所有工序按照主工艺流程围绕中间站进行布置,将制粒、总混、压片、包衣等不同工艺房间进行区分,各工序集中设置,形成工序单元。各集中工序单元按照工艺流程围绕中间站进行设置,人流从一侧进出车间,物流由另一侧进入车间。车间内物料为单向运输,有效降低了交叉污染的风险。这种模块化的固体制剂车间布局模式,可灵活地将多个工艺模块有机组合在一起,形成整体车间,与其他布局模式相比,可有效节约净化区面积,减少风管、工艺管道长度,达到节能的目的。厂房设计公司欢迎咨询成都博一医药设计有限公司。成都IVD洁净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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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布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气净化处理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合理选用空气过滤器。2.空气过滤器的处理风量应小于或等于额定风量。3.中效(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空调系统的正压段。4.亚高效和高效过滤器作为末端过滤器时宜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超高效过滤器必须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5.设置在同一洁净区内的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效率宜相近。6.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前应进行检漏,安装应严密,安装方式应简便、可靠,易于检漏和更换。7.对较大型的洁净厂房的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宜集中进行空气净化处理。8.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应合理利用回风。重庆无菌医疗器械净化工程设计细胞洁净车间欢迎咨询成都博一医药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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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对丙、丁、戊类生产厂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设置。3.安全出口应当分散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应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4.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加闭门器。安全疏散门不应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卷帘门以及电控自动门。5.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其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消防口。消防口的宽度应不小于750mm,高度应不小于1800mm,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6.洁净厂房外墙上的吊门、电控自动门以及宽度小于750mm、高度小于1800mm或装有栅栏的窗,均不应作为火灾发生时提供消防人员进入厂房的入口。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根据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一般分为四个等级。而一般医药化工厂房设施和仓库都是甲、乙、丙为主。因此需要根据原有厂房设计图纸,准确判定其原有耐火等级是否满足。原则上不去改变原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及使用性质。涉及耐火等级不满足的建筑物时,需重新选定改造地点。因此进行改造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构建的保护层是否有脱落和变质,若是有就要加以加固;二是对于原有已经加固的部位,改造前应采用混凝土砂浆层对其进行防火保护;厂房设计公司就找成都博一医药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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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制药工业厂房的安全防火要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及存储的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数量及其火灾危险程度和生产过程的性质等情况来确定。对于化学合成原料药的生产厂房,其建筑物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对于原料药的结晶精制、干燥等工序以及制剂生产用洁净厂房,耐火等级要求不低于二级,建筑构配件耐火性能应与甲、乙类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宜。一般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得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宜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洁净厂房同一层的外墙应设有通向洁净区的门窗或消防口,以方便消防人员的进入。厂房设计口碑厂家欢迎咨询成都博一医药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化妆品净化厂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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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其设计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以及建筑物的体积等因素确定。洁净厂房的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要求。洁净室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不含不通行的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少于2支,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按不小于5L/s计算。洁净厂房内各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其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J140)的要求。洁净厂房内设有贵重设备、仪器的房间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不应采用卤代烷1211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和对保护对象产生二次损害的灭火剂。成都IVD洁净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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