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针对不同的项目,一、要把握准侧重点:(1)用水量大的项目应重点关注水源论证,(2)保证率高的项目重点关注供水保证率的频率分析,(3)污染大的行业重点关注退水,(4)中水作水源的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5)针对改扩建项目,应关注现状企业供、用、耗、排水与扩建、改建的衔接。二、论证等级及论证范围必须明确:(1)首要明确论证等级,在满足规范要求下,尽量降低论证等级。(2)注意论证范围的明确及范围图的绘制:水源论证范围及取退水影响范围一般以水系流域、河湖功能区为界线,水源论证范围和取水影响范围以水系图为底图,退水影响范围以水功能区图为底图;分析范围一般以项目所在区的行政区域为界线,以行政区划图为地图绘制。(3)水平年的选取要避开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避开降雨偏少的年份。建设项目水资源条件的调查评价工作,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础。采矿业水资源论证评价
取水水源论证:(1)在分析取水水源前,尽量明确拟建取水口上下游已建的取水口,此数据可从取用水专项整治系统中导出,便于进行来水量分析及取退水影响分析。(2)取水水源分析审查必须要明确取水水源的必要性,通过对附近自来水、水水库水、其他河流供水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明确项目取水水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审查项目取水水量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定额指标的要求。(4)审查用水保证率下水源的可供水量是否能够满足取水的需要,并明确取水水质是否满足需要,因此需提前建议业主进行水源的水质检测。对于设有退水口的项目,还需进行退水水质检测。会泽酒厂水资源论证气候变化也对水资源的分布和利用带来了影响。
随着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区域性水资源问题进—步凸现。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或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时缺乏从宏观层面上考虑水资源条件的制约作用,从而造成诸多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问题。例如,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曾经分布着世界上面积大的胡杨林,但水资源开发利用远远超过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上游的过度引水使得下游生态环境急剧恶化,造成胡杨林大面积枯萎死亡。另一方面,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实施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从—些河流水电梯级开发造成河段明显减水和脱流的情况看,尽管单个项目水资源论证均提出了生态流量保障要求,但是河流生态完整性仍然遭到了严重破坏;有些建设项目的取水、退水,单个来看是合理的,从区域或流域角度来看,多个建设项目消耗的水资源量和由此产生的入河污染物量,其叠加影响却是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已经列入规划,很难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阶段因为叠加影响而否决单个项目。因此,迫切需要开展规划层面的水资源论证。
2010年《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 [2010] 483号)印发以后,流域机构和地方开始积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三峡库区以上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江化工园区规划、武汉「1+8」城市圈规划水资源论证;珠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四川省开展了南充经济开发区、阆中市工业园区、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内蒙古开展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赤峰市中心城区规划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江苏省先后选取盐城大丰港经济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各地力求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实践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效模式,为方方面面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提供经验和示范。从2010—2015年,全国共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00多份,其中一半以上为园区类规划,还有一些是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等。到目前为止,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我国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主要由各省(区)根据水资源供求情况具体确定,基本体现了不同水源取用水区别、不同行业间的差异。2013 年以来,我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其调整情况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地下水尤其是特种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幅度较大:2010-2015 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国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平均提高幅度达到42.33%,其中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 24.8%,地下水平均为49.8%。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幅度较大,提高幅度大的前面3位是洗车行业提高 88.7%,纯净水矿泉水行业提高 60.2%,地热水提高57.98%。(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用户(行业)分类日益细化。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提出保障规划实施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会泽酒厂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水资源种类、水质和水量进行评估和预测。采矿业水资源论证评价
水资源论证工作是项目获得取水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使取水审批更加科学合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时,不只要考虑到建设项目本身取水、用水的需求,而且还要兼顾到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保护,降低管理风险。为贯彻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取水许可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的新思路、体现生态承载力的新理念和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适当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优先利用矿坑排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努力实施分质供水”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取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分析论证,以促进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避免取水、退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相关部门办许可证以及企业用水计划提供科学依据。采矿业水资源论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