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退水及水功能区纳污分析的论证基础上,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的用水水平、供水方案、污水处理要求、再生水利用量等须在规划实施中落实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同时提出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层次级别的规划因所覆盖的区域范围大小存在很大差异,即规划的尺度和精度不同,水资源论证的深度不同;不同管理部门的职能不同,所涉及的规划类型不同,则规划功能、规划方法与规划表现形式都有很大不同,这直接关系到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重点,也应在具体论证工作中区别对待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石林专业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规划水资源论证从水资源方面提出规划调整和修改的具体建议,为规划审批提供决策参考。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能真正起到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使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控制关口前移。水资源作为战略资源为规划提供保障,应在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规划草案后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各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一致性作出分析和论证,确保经济社会整体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同我国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安宁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成为了一个关注度越来越高的话题。
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有其复杂性,如果考虑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结果往往偏离实际情况,容易引起误导。参照流域水系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定义,不妨定义区域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区域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在协调区域内与区域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本区域—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本区域回归水重复利用量)。初步分析,区域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分析计算4个部分可利用水量,即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过境河流可利用水量,调入境内水资源量、境内调出水资源量。
水资源论证是一项技术性论证报告,它是为取水许可制度服务的,其论证的目的是使取水审批更加科学合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时,不只要考虑到建设项目本身取水、用水的需求,而且还要兼顾到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保护,降低管理风险。其重点是根据建设项目取水地点、水工程开发地点水源的保障程度,以水资源的条件来确定经济布局的规模、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用水环节要采取节水措施,力争实现清洁生产;取水和退水要在不损害第三者利益、不损害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符合水功能区划等。因此,需要进行系统的论证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在规划方案完成阶段,此时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对象非常明确,即是规划的推荐方案和替代方案。由于介入时间晚,此时对规划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很难,规划水资源论证难于充分参与规划方案的形成和优化,只能在已有的推荐方案和替代方案之间做出选择,或重新提出新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该种介入方式较适合于专项规划,需要对水资源配置、水资源利用做出定量分析、比选,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发现规划中的问题,提出进—步调整和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与意见。气候变化也对水资源的分布和利用带来了影响。蒙自水文水资源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从而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石林专业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需给出地表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值和不同保证率(50%、75%、90%和95%)的值,需说明年际变化情况和年内分配等。对于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历年地表水资源量有明显变化趋势的,应说明引起变化的主要因素和变化的量级。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已经向全国发布,成为未来我国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基础性数据,具有高度的标准性。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过程中应以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本依据。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统—采用1956—2000年同步期水文系列作为水资源评价的基本依据,该水文系列具有较好稳定性和代理性,包含了丰、平、枯水年系列,其评价结果可以代理长系列区域水资源的情况,可以直接用于规划水资源论证中水资源量的评价。若2000年后规划范围水资源出现连续特枯或特丰年份,则可收集2000—2016年水资源公报,统计其水资源量,若与水资源综合规划不—致,则分析其水资源变化情势,反映其变化情况。石林专业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