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规划的工作对象是全国、流域、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一般分为四个层次: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跨省级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规划;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工作对象是规划本身,是针对规划报告或文本开展的水资源方面的分析和论证,按照《水法》的规定,这些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常见的有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重大产业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等。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水资源种类、水质和水量进行评估和预测。昆明矿山水水资源论证
规划水资源论证着眼于水资源问题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重点解决的是规划涉及的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期内的水资源配置以及影响问题,是在规划阶段;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侧重于单个项目,重点解决具体的项目取用水以及影响等问题,是在具体实施阶段。从审查方式上看,2005年《有关部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列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2016年《有关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水许可」2项,合并为「取水许可」1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不同,由于规划水资源论证是服务于规划的审批和实施,属于国家对规划审批的有关部门内部决策程序,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作为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审批机关的重要决策依据。嵩明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考虑建设项目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从规划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看,规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战略部署及其具体安排,这种具体安排往往会涉及建设项目的发展方向和布局,这使得规划水资源论证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之间又存在着联系。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前提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指导和导向作用,建设项目的水源配置、取水总量、退水排污等应当与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协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在项目层面的具体体现。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原则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坚持节水优先、强化保护的原则。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管理,保障生态用水安全,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方方面面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将水资源作为规划制定的重要保障和约束条件,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切实把区域用水严格控制在用水总量指标范围之内。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的原则。统筹协调规划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用户之间、生活生产生态之间的用水需求,统—优化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等其他水源。坚持协调推进、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规划制定与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同步开展、协同推进,严格把好审查关口,强化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监管。其次。全球水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
水资源规划是为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维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措施与安排,它是一切水事活动的基础,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国制定和颁布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基本依据,水资源规划也应当作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是依据其编制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的需水量制定的,在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时,规划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能已发生了变化,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相关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率的提高也使得城市用水量越来越高。这些因素使得我国的水资源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灌区水资源论证价格
由于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等因素。许多地区的水资源正在遭受严峻的挑战。昆明矿山水水资源论证
不同类型的规划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影响各不相同,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哪些规划应当纳入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哪些规划不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必须加以区别对待。根据《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规划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般主要包括如下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重大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或重大产业基地规划。城市新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城市发展有关规划。工业(产业)园区类规划。涉及大规模用水或者实施后对水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规划。昆明矿山水水资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