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具有体量小型化、受力屈服早、耗能能力强的特点,产品厚度一般在200mm以内,可灵活方便地布置于建筑隔墙范围内;屈服位移可设计为0.5mm左右,其主要优势有如下几点:1)较容易地进入屈服耗能,可用于小震耗能项目,提升项目的经济性;2)产品体积小,连接方式多样化,可方便地放置于建筑物的墙体内,对建筑影响小;3)耗能能力强,设计合理的产品,芯板可以全截面进入屈服耗能状态,效率高;4)作为位移型阻尼器,因其自身的刚度存在,可对结构的刚度具有一定的贡献或调节功能;5)设计使用寿命同主体结构构件,为50年,正常情况下免维护;6)震后维修更换方便。宁夏桥梁阻尼器制造商。山东电厂阻尼器值得信赖
无锡建顾减隔震科技有限公司是减隔震行业的领航者,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建顾分享抗震支吊架的基础小知识:抗震支吊架的主要功能就是抗震、承重。但很多小伙伴刚接触抗震支吊架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些小小疑问,接下来建顾就来分享一些抗震支吊架的基础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1、抗震支吊架为什么能抵御地震作用力?地震是地壳释放能量的过程中造成的振动,通过地震波对人类的生活造成影响甚至破坏。地震波可以分为纵波(P波)、横波(S波)、和面波(L波)三种形式:纵波属于推进波,使地面发生上下的震动,破坏性相对较弱;横波属于剪切波,使地面发生前后左右的抖动,破坏性较强;面波属于纵波和横波在地表相遇后激发产生的混合波,破坏性强。重力支吊架虽可起到抵抗、缓解垂直地震力(即纵波)的作用,但抗震支吊架,通过其独特的斜撑结构,较大地抵抗和缓解水平地震力(即横波)的作用。北京金属阻尼器生产厂家湖南斜拉索阻尼器制造商。
粘滞阻尼器是什么?你知道吗?快来和建顾科技学习一下吧:粘滞液体阻尼器是一种无刚度、速度相关型的耗能装置,它是利用液体的粘性提供阻尼来耗散振动能量。一类:液体在封闭的容器中产生一定的流速来进行耗能的阻尼器。在这类阻尼器中,活塞要迫使粘滞液体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小孔,这将产生很大的压力。另外,此类阻尼器的内部工艺设计要求较高。二类:粘滞液体在敞开的容器中产生一定的位移来进行耗能的阻尼器。此类阻尼器要求粘滞液体尽量粘稠,以获得大限度的阻尼。因此,在设计中粘滞液体材料的选择是关键问题。这类粘滞阻尼器常用的形式即粘滞阻尼墙。特点:1、不提供结构额外刚度,不改变结构的自振周期;2、任何时候振动,都提供附加阻尼;3、阻尼器可重复多次使用,施工现场抽检的阻尼器可以继续使用;4、受一定的温度影响。
无锡建顾减隔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440号3号楼311室,欢迎大家前来参观~金属阻尼器是将软钢作为剪切板,利用其屈服强度低、延性好等优点,与主体结构相比,它能够更早进入屈服,从而可利用软钢屈服后的累积塑性变形来达到耗散地震能量的效果。金属阻尼器具有抗侧刚度大、延性比大,以及材料利用率高、经济性好等优点。上海建顾告诉您金属阻尼器的分类:目前上海蓝科建筑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有四种金属阻尼器,分别为TJV-Ⅰ、TJV-Ⅱ、TJV-Ⅲ与TJM型。经过一系列理论及试验研究,所得到的金属阻尼器滞回曲线饱满,耗能能力强且稳定,在设计位移下循环30圈后其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均未出现明显衰减,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宁夏磁流变阻尼器制造商。
建顾科技为大家讲解了很多关于减震方面的知识,这篇文章为大家带来关于隔震的小知识~配合隔震,首先你要了解隔震办法自身的工作原理:我们简单称其为“汽车型结构”的办法:在结构物底部配备了“车轮”——基础隔震系统,改变结构的振动周期,让其远避开地面的周期,它可以将结构的振动转移到结构整体的运动上,从而减少地面运动对建筑上部结构的影响,做到以动制动。基础隔振改变了结构的周期,可以较大地减少结构在地震中的受力。柔性的连接将地震荷载转化消耗到结构的运动中,起了很大的减震作用。然而,它附加产生出的位移经常是工程界难以接受的。阻尼器可以成功地减少这一振动中的位移,它已经成为基础隔震系统中必不可少的孪生手段。用于结构整体减少振动的隔振系统中的阻尼器应该通过计算,吨位不易过小。甘肃粘弹性阻尼器制造商。重庆阻尼器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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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顾减隔震科技有限公司,减隔震行业的领航者,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点,赶紧来学习一下吧~之所以介绍这几个关于房屋高度的名词,是因为在进行结构设计时,房屋的高度或者层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而基本自振周期则直接影响着结构所受到的地震作用大小情况,也直接影响着结构的减震和隔震情况。1)、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3.1.2条的规定,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低层或多层: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超高层: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2)、按照1)中规范的前身——《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1.0.5条的规定: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以上的住宅为高层或者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超高层: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山东电厂阻尼器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