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水资源论证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条件作为制定相关规划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水资源论证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关口作用,能够保证规划布局、发展规模与当地水资源禀赋条件、水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实现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生态敏感区域,严格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规模和城市盲目扩张,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对水资源条件不具备,可能对水资源水生态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不符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要求的规划,应当进行调整。规划水资源论证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约束引导作用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率的提高也使得城市用水量越来越高。这些因素使得我国的水资源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呈贡水资源论证评价
规划水资源论证需水预测是在分析规划布局与发展指标的基础上,以用水总量和用水效控制红线为边界条件,采用适宜的方法预测规划需水量或对规划提出的需水量和用水水平进行复核,分析规划需水合理性,提出合理的需水规模。对区域用水总量和水资源配置格局难以支撑规划需求的,需要提出对规划布局和规模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规划已经明确提出各水平年需水量和需水结构,主要是论证其合理性,不合理时作必要调整,并提出需水量具体调整意见。地热水资源论证报价水资源分配状况不仅导致了全球水资源的浪费和不平衡利用。还会造成一些地区的经济衰退和民生危机。
不同类型的规划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影响各不相同,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哪些规划应当纳入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哪些规划不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必须加以区别对待。根据《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规划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般主要包括如下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重大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或重大产业基地规划。城市新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城市发展有关规划。工业(产业)园区类规划。涉及大规模用水或者实施后对水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规划。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及洪涝灾害严重地威胁和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作为全球缺水的国家之—,经受和面临的缺水压力巨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需求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手段对全社会的取用水行为进行管理,解决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水资源问题,保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实现。目前。水资源是全球范围广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可根据地区的不同地形调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内容。平原区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算,并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地采地下水而造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于相应范围内地下水总补给量。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查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其次。全球水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昭通规划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基础资源之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源泉。呈贡水资源论证评价
水资源规划的工作对象是全国、流域、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一般分为四个层次: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跨省级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规划;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工作对象是规划本身,是针对规划报告或文本开展的水资源方面的分析和论证,按照《水法》的规定,这些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常见的有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重大产业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呈贡水资源论证评价